经营范围
一、建筑工程(施工总承包.一级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
(1)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
(2)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。
二、水利水电工程(施工总承包.二级)
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:坝高70米以下、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小于1000米、堤防级别2级以下。
三、市政公用工程(施工总承包.二级)
二级企业: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
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(2)15 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 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断面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(7)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四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(施工总承包.二级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、单跨跨度<100米的桥梁、长度<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。
五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(施工总承包.二级)
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、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。
六、消防设施工程 (专业承包.二级)
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
(1)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
七、钢结构工程(专业承包.二级)
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
(1)钢结构高度100 米以下;
(2)钢结构单跨跨度36 米以下;
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 米以下;
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 吨以下;
(5)单体建筑面积35000 平方米以下。
八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(专业承包.二级)
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
九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(专业承包.二级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十、环保工程(专业承包.二级)
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。
十一、输变电工程 (专业承包.二级)
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。
十二、施工劳务
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。
十三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(三级)
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
十四、水资源论证.乙级
可承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地表水、电力热力建设项目地下水的水资源论证业务。
十五、水利行业设计.丙级
可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,包括水库枢纽设计、引调水设计、灌溉排涝设计、河道整治设计、城市防洪设计、围垦工程设计业务。
十六、房屋建筑工程监理.乙级
可承担14—28层;24—36米跨度(轻钢结构除外);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—3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;高度70—120米的高耸构筑工程;建筑面积6万—12万平方米、单项工程14—28层的住宅工程。
十七、水利工程监理.丙级
可承担水库工程总库容1千万立方米以下;水力发电站工程总装机容量50MW以下;其它水利工程引调水堤防等级4、5级、灌溉排涝流量0.5立方米/秒以下、河道整治面积3万亩以下、城市防洪城市人口20万人以下、围垦面积0.5万亩以下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监理业务。